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防污”立法听证会聚焦三“污点”(图)

时间:2005/1/4 来源:大河报

听证会现场照片-1

听证会现场照片-2

  昨天上午9时,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就《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这是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立法问题召开听证会。
  在历时4小时的听证会上,发言人在限时发言的5分钟内,针对居民楼内是否禁止开办餐饮、洗浴等场所,是否禁止露天烧烤,是否禁止在划定的市区范围内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三大焦点问题陈述了各自观点和建议。不同观点相互碰撞,现场气氛热烈、严肃、有序。科学制定法规,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是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听证人的一致心声。听证会人员由9名听证人、18名听证参加人和20名听证旁听人组成。
  议题 :关于对《条例(草案)》中“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居民楼内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但规划作为商业服务用房的除外”的意见。
  ■正方■
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应禁止
  黄绍贤(金河小区社区居民代表):居民楼内开饭店等存在安全隐患,燃气、热力管道多,易引发火灾;油烟废气威胁人体健康,小区居民无法开窗通风;饭店噪声大、人流多,给居民小区的治安、环境、卫生管理带来不同程度的干扰。
  黄允(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居民楼下开办餐馆,影响居民生活,甚至引发恶性案件。事实上,这种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的行为,又实实在在地侵犯了居民合法权益。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其治理起来遇到的阻力会很大。
  ■反方■
完全禁止是因噎废食
  钱波(河南省酒店业协会执行会长):法律和法律的制定必须公平、公正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立法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大气污染并非某个污染源的问题,应当综合整治,从实际出发,可以改为:禁止新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张晓盈(郑州市中旅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限制开办饭店是因噎废食。应当提高饭店治理污染的科技含量,这些问题不解决,饭店开到哪里都会造成污染。
  ■第三方■
排污达标就可开
  岳智明(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开不开饭店,而是制定污染排放的标准。应该参照北京、上海等地的经验,制定排污标准,禁止产生油烟和热污染。排污标准可以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黄群(郑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居民住宅楼内应禁止新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市区规划时,应合理划定专门的饮食服务业场所,变堵为疏。工商部门与环保部门在新建饭店办理营业执照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时,应明文规定新建饭店各项污染物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乔治(省法律咨询协会副秘书长):《条例(草案)》中规定的“建成区”范围不明确,应当注明;商业用房也不能随便开饭店,应由管理部门现场规划,以不扰民为原则。
  ■第四方■
质疑“达标”说
  焦金龙(机关工作人员):对“居民楼下开的饭店能治理达标好”之说我表示质疑。”大功率的排油烟机和油烟净化器,首先不可能处理干净难闻的味道,同时还带来新的噪声污染;治污设备耗电量大,饭店经营者不舍得使用;难以保证定期管理和维护,会严重影响净化效果;居民楼底层饭店的水电气和烟道都是后来改造的,即便采用高空排放也只是让油烟滞留在辖区上空,数量上并没有减少。所以,饭店的各种“有效”排污措施,实际上难以保证真正“有效”,是治标不治本的“合法达标扰民”,届时,环保部门和执法局可能会陷入十分尴尬的地步,这在南京、邯郸等许多城市的实践中都已经得到了证实。
  议题 :关于对《条例(草案)》中“禁止在本市市区建成区内设置露天烧烤饮食摊点”的意见。
  ■正方■
弊病多多,完全应该取缔
  李林坡(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助理调研员):原因有四:烧烤的成品大多含有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不利;露天烧烤占用城市道路,易引发交通事故;所用肉类卫生状况差;经营者与消费者往往袒胸露背、大声喧哗,极不文明。
  黄允:露天烧烤生意最旺的季节,恰好是孩子们中招、高招考试的时候,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条例(草案)》对此予以禁止,是想百姓之所想。
  ■反方■
不污染就不该禁
  张晓盈:污染严重的露天烧烤应该坚决取缔,但如果采用清洁燃料,就不应该禁止。立法并不是越严越好,立法如果把整座城市管得像座监狱,环保是环保了,怎么发展?立法要兼顾环保和发展的平衡。
  乔治:可以允许污染少的饮食摊点存在,特别是早餐工程,如果取缔,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第三方■
对露天烧烤应堵疏结合
  董松林(个体饭店经营者):一味取缔不合适,可以划定烧烤市场,提供场所,有专门的环保设备,统一管理,让老百姓有其娱乐的场所。
  弓青生(同乐社区居民代表):对露天烧烤要有堵有疏,而不能一棍子打死。建议划定区域组织成规模、少污染的烧烤特色饮食摊点。
  祁雪瑞(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禁止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露天烧烤,如果使用清洁能源不产生油烟污染,就不应禁止。建议今后在郑州市开办对大气产生污染的行业,都应先经环保部门审批。
  议题 :关于对《条例(草案)》中“在划定的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意见。
  ■正方■
建成区应划定禁煤区域
  孔令仪(退休职工):基本同意,但冬季采暖要烧煤,建议在本市某些区域内实行,集中供暖和居民蜂窝煤取暖的除外。
  杨超(郑州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建成区应划定禁煤区域。郑州属于燃煤型污染城市,郑州市的大气污染中的30%来自燃煤,每年郑州市的燃煤量在400万吨,其中1/8是居民烧的蜂窝煤,而这些位于居民区内,又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更易被人体吸收,危害更大。
  ■反方■
“一刀切”禁煤尚不现实
  钱波:不同意《条例(草案)》中现有的文字。“在划定的城市市区禁止燃煤”,这个范围太大,应改为“城市市区划定的范围内禁煤”。而且要慎重划定禁煤的范围,必须提前对划定的禁煤区域公示,征求辖区居民的意见,否则就根本无法实施。
  黄允: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而污染相对较严重,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113个重点污染防治城市,郑州名列其中,郑州不应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换来经济的发展。参考河北、天津、湖北等地成功经验,结合郑州实际,我认为,“一刀切”禁煤尚不现实,应采取渐进的措施,用清洁型能源逐步代替煤等高污染燃料。
  ■第三方■
逐步扩大范围,特殊人群给予补贴
  杨小萍(中原区人大代表):对禁煤的区域划定有一些建议:应优先考虑对郑东新区、新建商品房区、省市政府行政区、中心商业文化区、大学园区等这些地方划定,逐步扩大范围。
  张自福(民革郑州市副主委、市政协委员):从郑州大气的角度考虑,赞同禁止燃煤。但目前郑州市还有5万~6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一旦划定禁煤区域,政府应考虑对这些困难人群有所补贴,从而循序渐进扩大无煤区。
  焦金龙:应增加“居民住宅内用于炊事、采暖的除外”。郑州市还有许多集中供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还有许许多多的低收入家庭,要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更何况家庭燃煤对大气污染是非常有限的,就是像北京等大城市也未禁止居民住宅用煤。
  听证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年。他认为,当天的听证会开得非常成功,各位发言人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充分表达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听证内容形成报告,向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提交倾向意见,作为草案审议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听证会背景
  ●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听证会公告,至11月30日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听证会报名。
  ●截至11月30日下午5点钟,共有78人通过电话或亲自到听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来自郑州市所属各县(市)区,有法律工作者、教师、科研人员、公司职员、机关干部、个体经营者、学生等各行业人士,年龄最小的17岁,最大的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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