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5月11日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派出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副主任吴全智带队,于5月9日至10日对郑州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考察了郑州柿园水厂、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查看了双洎河新郑市西关桥断面、双洎河新密市2号断面和贾鲁河中牟县公路桥断面水质状况。经过认真讨论后,今天上午,检查组向郑州市反馈了检查意见。
检查组认为:郑州市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环保执法,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了大量艰苦和富有实效的工作,水环境质量及城市环境取得了明显改善。
但仍存在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企业超标排污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特别是随着郑州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的高速增长,水污染形势将更加严峻,治污任务更加紧迫,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为此检查组建议郑州市:
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河道及敏感区域综合整治进度,严格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于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要根据《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检查中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法律的修改意见,检查组将作专题研究,并向全国人大作出报告。
市领导郝建生、魏深义、丁世显参加了上午的意见反馈会。

意见反馈会会场全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