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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区人大通过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荣誉称号办法

时间:2005/8/15 来源:管城区人大

  郑州人大网讯:近日,管城区人大召开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荣誉称号办法。这个办法旨在鼓励和表彰在履行岗位职责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一府两院”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褒扬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推进工作。
  办法规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宗旨意识强,热情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成绩显著;坚持依法行政,公共执法,文明办案,业务能力强,办案质量高;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廉洁自律作表率,是人民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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