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编)
●去年工作回顾
200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5421件,审(执)结73069件,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7件,审(执)结12022件。
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含自诉)案件6824件10108人,审结6547件932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627人。
加强民事审判,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5192件,审结41170件。
及时审结“三农”案件361件,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慎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破产重组等热点案件183件。依法审结金融等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0581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等案件14725件。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及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47件。
首次把调解工作成效纳入目标管理,作为检验审判质量与效果的重要指标。全市法院全年调解结案近2万件,调解率达47%。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54件,审结1025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37件。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6437件,执结标的16.5亿元。全市法院当年执行存案降至6550件,同比下降32.4%,执行难问题初步得到缓解。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2094件,缓、减、免交诉讼费827.96万元。
●今年主要工作
一、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惩治金融等领域发生的严重经济犯罪。
二、切实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国企改制、破产、金融案件的审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权、假冒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新思路,尝试轻微的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
四、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妥善处理在征地、拆迁以及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纠纷。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
五、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把特困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作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
六、积极推进法院改革。
七、全面落实《法官行为规范》。
八、狠抓司法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机制,不断强化对法官行使司法权的监督。 九、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建设。
十、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和通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三见面”制度。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