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市人大代表视察物价局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图)

时间:2006/4/11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人大网4月10日讯:今天下午,在就制定“郑州市价格听证会实施办法”议案进行视察时,我市部分人大代表建议,以法律形式规范听证会的相关内容和实施程序,保障听证会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别让“听证”走过场。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年带领下,代表们到市物价局了解议案办理的相关情况。
  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秦洁等十多位市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近年来,我市相继召开了一些价格听证会,但由于听证会的组织形式、申请听证会的主体资格、听证代表的产生等,没有具体法律规定,致使听证形式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议案呼吁制定《郑州市价格听证会实施办法》,立法保障听证的效力。
  代表们提议,应当严格规定实行价格听证会的具体价格项目,一般应当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市内电话、城镇供水、食盐零售、车辆通行、公路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车、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公有住房租金、有线电视(多媒体)及公园门票等价格或收费等。
  刘春年在视察结束时表示,市物价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要结合郑州实际,认真研究出相应的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的相关细则,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督办该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形成审理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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