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5月10日讯:在今年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柴清玉等十八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议案。为准确、客观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该议案的审理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余健主持,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分别汇报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方面所做的工作。据介绍,我市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年来粗放型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方面还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监管和服务机构建设滞后等问题。
代表们听取汇报后,建议全社会增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理念,提高节约资源的认识,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目标,拿出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市民群众环境危机意识;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启动立法程序。
李保山副主任最后指出,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到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抓住重点,全力推进;要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