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加强代表联络工作 依法搞好人事任免

时间:2007/1/26 来源: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选工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以代表履职年为载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力度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郑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543件。为提高代表满意率,采取措施,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时召开转办会。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理分类,召开“一府两院”及有关承办单位参加的代表建议转办工作会议。会上对承办、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加大了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寄送征询意见函,征求代表意见。向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提出议案和建议的173位领衔代表寄发了535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函》,截止8月31日,收到反馈意见124份,其中代表满意的97件,基本满意的19件,不满意的8件。对不满意的8件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组织视察,搞好监督。9月份,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织80余名市人大代表,先后对承办议案和建议较多的市政府有关委、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视察,并将视察情况汇总,向市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书面提出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经过认真筛选,向市人大常委会第31 次主任会议提交了2006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的说明,对20件重点代表建议商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重点督办;对少数“胡子”建议加强督办,并与代表沟通。召开专题会议,对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多次提出,但未能彻底解决的如“关于尽快搬迁郑州市殡仪馆的建议”等11件(35件合并11件)“胡子”建议,请市人大和“一府两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局委负责人,与11名领衔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地汇报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促进建议办理,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严格规范任免程序

  2006年度,选工委严格按照任免程序,为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搞好服务,全年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100人。
  选工委多方协调,精心准备,及时向常委会会议提请有关材料,依法履行任免程序。一是严把任免材料关。要求市政府和法检两院认真准备提请的议案及说明、法律依据、干部基本情况表、考察材料、公示情况、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力求做到详实、准确。二是严把初审关。按照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任免办法等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提请。三是进一步规范公示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对法检两院每次拟提请提职任命的人员进行公示。通过任前公示和法律考试,实现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监督“关口”的前移。四是完善见面制度、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宣誓制度。通过拟提请任命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接受任命书和面对国徽进行就职宣誓这些方式,增强提请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扩宽评议工作渠道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市民委、市商务局、市药监局三个市政府部门进行了评议。一是起草工作评议实施意见,合理确定被评议部门。通过反复征询有关工作委员会意见,提请主任会议确定市政府被评议部门。二是广泛征求代表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采取无记名填写意见的方式,征求驻郑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共收到65名代表提出的90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工作委员会。通过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的渠道,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三是配合有关工作委员会积极参加对被评议部门的视察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视察工作程序。四是为常委会进行工作评议做好服务工作。设计印制满意度测评票,组织计票,协助安排被评议部门出席常委会会议等。通过开展工作评议,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力,也有利被评议部门树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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