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夯实基础起高楼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回眸

时间:2007/1/30 来源:郑州人大网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基础,对人大常委会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把2006年确定为“代表履职年”,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入手,增强代表工作活力,使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制度是保障。常委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市委以[2006]25号文件转发后认真落实。根据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需要,重新制定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对代表视察题目的选择、视察的准备、视察的组织和视察成果的利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提高代表视察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必须明白该做什么、怎么做。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对代表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向选民和社会作出了郑重承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地方人大和媒体评价说,郑州做了“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守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促使代表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
  开展视察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常委会组织驻郑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58人分成8个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对跨越式发展的八项重点工程进行了视察,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八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了48次专项视察,共参加代表600余人次,了解真实情况,提出了一批价值较高、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议题和政府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
  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代表工作的成效。常委会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查工作,一是各工作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了解代表的想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请领衔代表和办理单位负责人参加,面对面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办理意见;三是常委会精选20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四是将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退回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所提出的534件建议,已经办理完毕525件,9件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的,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实际落实率比往年有较大提高。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6件代表议案,有5件已经办理完毕。由于各方面原因,市政府《关于〈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未获通过。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一名副市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增加财政投入、增加低保医院、实施全民医保、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大病救助基金等一系列措施,并认真落实,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这种人大常委会认真监督、政府积极整改、共同为民谋利的良性互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因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宪法典型事例”。
  夯实基础起高楼。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为我市人大工作展示了灿烂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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