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8月14讯: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的批示,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今天下午,城建环保工委在机关615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深义、王旭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郭在洲、副主任刘圈,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宋土旺、副主任曹进元,法制室副主任李艳以及市法制局、市政局、市行政执法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宋土旺主持,法制室副主任李艳通报了《条例》的制定和审议通过情况,市政局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汇报结束后进行了座谈。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宋土旺说,办证的网点要多,办理时间要充裕,办理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方式方法,为办证群众搞好服务;同时,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养犬人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养犬观念。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圈说,市政府在贯彻执行《条例》时要做到:实施细则到位,相互之间配合到位,执法措施到位,把《条例》执行好。不能让人钻空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郭在洲建议:在一定区域内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的试点,总结经验,便于铺开;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把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加大宣传力度,细化条例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对违法养犬者予以重罚。
王旭彤副主任讲话指出,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的期望很高,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执行《条例》,把犬只管好;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日常管理,保证《条例》的贯彻执行。魏深义副主任讲话,他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制造声势,引起全社会关注,使《条例》家喻户晓;要针对《郑州市限制养犬管理条例》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责任分工明确,避免推诿扯皮,共同努力把《条例》执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