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9月25日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今天上午举行,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10月下旬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了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国税局副局长许新枝关于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地税局局长吕太昌关于郑州市地方税收征管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杨郑安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对加强和改进这些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议程安排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10月下旬举行,会议建议议程共6项,包括审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决议(草案)”,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06年度及2007年1—10月份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实现跨越式发展八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王旭彤、张发亮,秘书长赵英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