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12月20日讯: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发亮在机关16楼人大代表活动室接待了李伟杰、虞婕、陈蕾三位市人大代表,就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伟杰等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A(2007)010号“关于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意见的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听取了三位代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就进一步落实好代表建议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郭小军、副主任王保仁、人事选工委副主任张国强陪同接待,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和平、中级法院副院长张中强、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广湖及三部门相关业务庭、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接待。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伟杰、虞婕、陈蕾等十二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A(2007)010号“关于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意见的议案”。认为,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当前指导政法工作的基本政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我市目前,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践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由于缺乏统一的适用标准和尺度,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了更好贯彻落实这一政策,促进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议我市司法机关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沟通意见,统一认识,联合出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意见》。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充分体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控制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快平安郑州、和谐郑州建设的步伐。大会经认真审核后转作建议交由人大内司工委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落实。
市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对建议办理工作,都非常重视,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及时反馈办理进度,采取多种方法,推出很多举措。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由检察院公诉二处主办、侦监、政研室协办,共同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规定》,配套制定了《郑州市检察院案件风险评估办法》。严格对案件进行审查,把好捕权关和诉权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文件自今年6月底下发执行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中央、省、市等十余家新闻单位进行了报道。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据该规定对580人作出了无逮捕必要的不捕决定,对60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很好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市法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刑事政策,研究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意见》,从十六个方面对刑事司法活动中执行宽严相济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在司法活动中,注重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抗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市公安局在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中,思想重视,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出台了《关于准确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意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积极为创建平安郑州,和谐郑州保驾护航。
在代表接待日活动中,李伟杰等三位代表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也指出了各单位在建议办理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司法人员理解上还有一些偏差。主要表现是有些机关和部门宽严相济的标准还不够明确,不够统一,影响了执法效果。二是有些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措施还不够好。工作中没能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全市的刑事案件数量递增趋势明显,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统一等。
在代表接待日活动中,各单位还就建议办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代表进行了分析交流。
在听取了代表意见、各单位汇报后,张发亮副主任指出,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对当前坚持以人我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郑州具有重大意义,代表提的建议非常好。各单位在建议办理落实过程中都很重视,作了许多工作,办理及时并且有针对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现实及国家政策、法律状况,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出台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要严格执法。在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中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做到宽严有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不断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不断完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内容。四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宽严相济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认识,更新执法理念,克服不正确的执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人大代表发表意见

会议现场

有关部门汇报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