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服务意识

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08/1/23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民侨外工委2007年度工作回顾

  2007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的领导下,民侨外工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宗教和侨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履行监督职能服务

  一是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情况进行视察,为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两《条例》情况的报告作准备。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9月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两《条例》情况的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的带领下,我委对我市贯彻实施两《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召开了由宗教界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宗教局局长参加的座谈会,并赴登封市、中牟县和中原、金水、管城等区走访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和社区宗教活动点,听取了市民委(宗教局)负责同志关于相关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向主任会议提交了有实情、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主任会议后,我委根据主任会议精神,及时向市政府、中牟县和登封市相关部门转交了专题主任会议纪要,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推动了两《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二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查。4月2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通知要求,我委及时下发了关于汇报“一法一办法”整改情况的通知,组织召开了我市2006年“一法一办法”整改情况座谈会。在充分肯定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及市检察院的整改工作的同时,针对发现的新问题,我委要求相关单位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目前,新发现的几个问题正在积极办理中。

做好缔结友城议案的初审工作
努力为我市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11月1日,我委接到市政府提交的关于郑州市与意大利那不勒斯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后,我委依据《郑州市缔结友好城市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议案进行了仔细严格的初审,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初审报告。经过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郑州市与意大利那不勒斯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并要求市政府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大力促进两市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加强在经济、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增进两市人民的友谊、推进共同发展做出贡献。该议案的通过,使我市与国外缔结的友好城市达到了10个。

督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民侨外工委负责督办的代表建议4件。其中议案转建议办理的2件、建议2件。为督促有关部门办理落实这些建议,我们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跟踪督办,对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我们将其作为王平副主任接待代表日的议题重点督办。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7月16日是王平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我委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选题,加强与相关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同时与市政府有关委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接待代表日真正解决代表们关心的实际问题奠定了基础。接待代表日当天,王平副主任就刘曼云、张书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立回民公墓的建议”、何秋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城隍庙、文庙等景点作为公交车站名的建议”分别听取了市民委、市民政局、市市政局办理情况的汇报和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并就进一步办理落实好代表建议提出了要求。为了把王平副主任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我委撰写并向相关单位下发了王平副主任接待代表日纪要,跟踪督办纪要内容的落实。经过多方的努力,9月上旬,市市政局将城隍庙、文庙等景点作为公交车站名,市民委也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准备在有条件的民族村进行建立回民公墓试点,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全面推广,把我市穆斯林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好办实。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统一部署,9月4日,我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市民委、市旅游局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视察。从办理的情况来看,承办单位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建议并答复代表,代表对4件建议的办理工作均感满意,满意率100%。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为市人大常委会当好参谋助手、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有效途径。我委注重从事关我市发展和建设大局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手,组织代表深入调研,提出建议,认真督办,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对我市黄金周旅游市场进行调研。为了解我市“五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的运行状况,查找和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今年“五一”期间,我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利用两天时间,深入景区进行了调研,对我市旅游工作提出了七条建议,并以《人大工作通报》的形式转交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接到通报后,针对七条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与我委共商解决方案,属于旅游局职责范围内的五条建议由市旅游局解决。对不属于市旅游局管辖范围内的两条建议,我委通过人大代表提建议和主任接待代表日的方式,促使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由于我委坚持不懈,问题不解决绝不罢手,其中的一条:关于将文庙城隍庙写入公交站牌的建议已经得到了落实,受到市旅游局和人大代表们的一致好评。其中的另一条关于黄河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问题,是一个早已存在而又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的老问题。为督促这一难题的解决,我委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一是多次到黄河风景名胜区实地了解情况,听取有关汇报,二是赴焦作云台山风景区参观考察,了解其成功经验,三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全国各地风景区的管理工作。通过上述调研活动,我们深感黄河名胜风景区的管理体制与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相违背,也严重阻碍了风景区的建设和发展。我委在组织代表进行多次深入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撰写了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明年,我委还将继续关注督促这一问题的解决。
  (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做好民族工作的调研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工作安排,5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主任顾志平带领调研组对我市的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我委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调研的接待准备和组织工作。        通过内外和上下相结合的调查研究,我委对我市的旅游和民族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更加深刻的认识,为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做好我市新时期的民侨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有关对口单位的联系 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召开代表专业组负责人座谈会,指导专业组开展活动。今年工作伊始,我委分别召开了由侨务外事旅游和民族宗教代表专业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我委今年的工作安排,听取他们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专业组制定活动计划。工作中,我委还积极邀请专业组代表参加我委组织的视察和调研活动,同时还为民族宗教代表专业组赴南阳学习考察民族经济工作经验、为侨务外事旅游代表专业组赴焦作学习考察旅游工作经验等活动提供服务,受到代表的好评。一年来,我委与人大代表之间不断加强沟通与联系,彼此关系进一步密切。二是加强与对口委办局的联系。为了加强相互间的联系,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3月15日,我委召开了由对口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他们当年工作安排情况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委与6个委办局之间形成了监督与支持、理解与协助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另外,我委还主动加强与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省内外地区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的联系,互通有无,互相学习,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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