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至3月13日,河南省地方立法业务培训班在我市登封举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参加。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及承担我市2008年法规起草和调研任务的市直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作动员讲话,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把握好立项、起草、调研论证、矛盾协调、队伍自身建设等关键环节,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有关领导围绕地方立法的起草工作,地方立法中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问题作了辅导讲座。
王旭彤副主任向大会介绍了郑州市的地方立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始终坚持“立法为民、以民为本”的基本宗旨,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质量优先”的基本原则,坚持“不抵触、相衔接、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方针,结合立法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途径。一是加强立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健全立法运行机制;二是立法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针对性不断增强,逐步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搞好地方立法;四是坚持立法为民,注重从代表建议和议案中确定立法项目;五是确立专家咨询制度,借助社会智囊解决立法难点;六是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立法;七是公开登报征求意见,实现立法与全社会互动;八是邀请公民旁听,实现立法与人民群众“零距离”;九是尝试委托起草,不断推动立法质量上台阶;十是坚持立改废并举,适时做好法规清理修订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