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和任免关,保障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年来,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35人次,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34人次,审判机关工作人员4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人;接受辞职2人次,免职14人,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围绕中心 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2009年,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换届之年,常委会提前着手,认真准备。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报市委批转后实施。根据实施方案,成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广泛推荐代表候选人;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选举程序,按照代表素质要求和界别构成指导比例,反复遴选和协商。经过认真组织,各选举单位严格按照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原则,依法选举产生了531名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为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服务大局 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郑州市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奋力推进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换届会议,大会的选举事项受到全市关注。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在市委领导下,及早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举办法草案。为提高工作效率,购买了电子计票系统,为会议顺利完成选举任务进行了扎实的准备工作。会上,印发投票说明,提前进行了模拟投票,让代表充分了解电子计票系统的功能和投票方法。在投票现场,严密组织,细致安排,组织代表认真酝酿候选人,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一府两院”领导人员,较好地实现了干部的正常交替和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
严把程序 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职责任感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任命工作,涉及市政府各委局办工作的顺利交接和新一届市政府的顺利组成。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部门认真拟定方案,严把任免程序。对提请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人事监督“关口”的前移,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提请任命人员的了解,在任命表决前,组织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由组织部门详细介绍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识其人,知其情”。市政府提请任命的市政府秘书长和29个政府组成部门的正职人选全部通过任命。为使被任命人员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增强他们的公仆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常委会坚持并完善了被任命人员就职宣誓仪式。常委会主任颁发任命书后,由市“一府两院”领导领誓,被任命人员手捧宪法,面向国徽,庄严宣誓就职,显示了人民授权的严肃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