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对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市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贺广勋、许抗美、张文田、王瑞桐、岳德常、张正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副主任张文随、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运浦,以及有法规清理工作任务的35个市直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宣读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范围和审查标准、实施步骤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作了重要讲话,对法规清理工作的意义作了深入论述,对法规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贾主任指出,法规清理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通过法规清理,及时修改、废止那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律体系科学、统一、和谐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贾主任强调,要准确把握法规清理的重点、审查标准和方法步骤,着重围绕以下六类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一是法规规定是否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是法规规定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不一致;三是法规之间的规定是否明显不协调;四是法规规定是否操作性不强;五是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是否不合法、不适当;六是法规中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否不合法、不适当。在法规清理中要综合运用以往法规清理、法规评估和执法检查效果,确保法规清理取得实效。
贾主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法规清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2010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做到周密安排、明确责任,按期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要在各个工作阶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为开展好法规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贾主任希望各责任单位明确分工,加强协调,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克服困难,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的工作,齐心协力、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地完成好这一重要使命,确保法规清理工作效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形成并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