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4月6日讯:为做好《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审查修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4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组织市人大法制代表专业组人大代表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对《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法制室主任李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卫平、罗丽等出席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市园林局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城市园林绿化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是否科学,事关城市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增强条例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法制委员会、法制室积极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把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同提高法规案审议修改质量结合起来,把开展代表专业组活动和法规征求意见座谈会结合起来,面对面地听取法制代表专业组人大代表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为更多地倾听基层群众声音,法制委员会、法制室还邀请基层人大常委会参加座谈,提高了征求意见的深度和广度。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市园林局介绍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过程、修订依据、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就绿地分类、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重点说明;随后,法制代表专业组的市人大代表和来自中原区、上街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踊跃发言,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实际状况和存在的特殊问题,以及《条例(修订草案)》具体条款的修改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法制代表专业组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常委会直接参与到法规草案审议前的修改工作中,既丰富了代表专业组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也保障了代表在审议修改环节的充分参与,调动了大家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有助于促进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也为法规出台后的宣传、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贾记鑫副主任发表了重要讲话。贾记鑫副主任指出,法制代表专业组是以从事法制工作的代表为主,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的宝贵人才资源。积极开展法制代表专业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是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贾记鑫副主任要求,法制委员会、法制室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为代表提供服务,通过请进来召集代表座谈讨论、走出去到基层直接找代表当面请教或参与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为做好立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室要认真梳理研究、归纳吸收,为进一步做好条例修订草案审查修改工作,增强条例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提供科学、可靠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