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时间:2015/12/29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人大网12月29日讯 今后,我市“一府两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须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审查。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和规范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长松、范强,副市长刘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福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出席会议。

  根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文件包括: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将同时废止。
  就贯彻落实《办法》,周长松指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制度建设的必要措施,是增强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今后,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要突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适当性的重点审查;要健全规范性文件统计分析机制、疑难问题专家协审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审查建议反馈机制。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审查备案工作的学习,准确把握备案审查的宗旨和内涵,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