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上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评议意见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书杰参加会议,亲自将常委会会议对市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评议意见交付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并对落实办理和跟踪监督提出要求。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张国宏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南出席会议并就评议意见落实整改作了表态。
对市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根据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在前期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10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经过分组评议和联组评议作出了评议意见。
宋书杰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评议意见,既对市检察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也对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许,市检察院要对照评议意见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提升重视程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下真功夫、苦功夫,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平等保护要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慎捕慎诉慎押,向发达地区先进城市对标看齐,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要加强检企联络,加大对民营经济保护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要及时报告,三个月后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实现人大闭环监督,有效监督,展现检察机关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助推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自觉、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