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我市就《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时间:2024/6/25 来源:法工委

  6月2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一行到我市就《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东出席;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市“一府一委两院”、部分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市政府二级巡视员张江涛等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条例(草案)》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许冉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

  魏东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设计。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备案审查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重要地方立法活动,是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论证修改等工作;要强化工作责任,有序拓展备案范围、规范审查方式、健全制度机制;要增强纠错刚性,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水平,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魏东要求,会议结束后,法工委要进行汇总整理、认真研究,做好意见建议向省人大反馈工作。条例出台后,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执行好条例确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构建全面覆盖、有效监督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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