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人大要闻正文

一部法规背后的“民主底色”

——《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出台记

时间:2024/8/6 来源:郑州人大网

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

  “全票通过。”8月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仰韶文化中晚期考古的重大发现,双槐树遗址是黄河文化之根、华夏文明之魂,被专家学者称为“早期中华文明的胚胎”“河洛古国”。《条例》的出台,加强了双槐树遗址立法保护,对继承和弘扬黄河文化,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基地中的全国重地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规出台的背后,处处彰显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强立法保护是高水平保护双槐树遗址的应有之义,在双槐树遗址焕发新光彩的过程中,要有“法”的保障。在立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制定《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之一。

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富强到巩义市调研双槐树遗址保护工作

  今年2月,由市文物局作为起草部门,负责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送审稿)》,经市司法局组织立法审查,形成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4月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遗址保护体制、保护区域、用地保护、展示利用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立法更聚民智、贴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广道表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才能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5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负责人和实务工作者代表围绕《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权责划分、法律责任等方面,以及《条例(草案)》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论证。之后,形成《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向有关部门以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发函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累计征集意见建议160余条。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数轮修改完善。6 月27 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6 月27 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副院长魏兴涛认为,《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郑州实际,充分借鉴了三星堆遗址、良渚遗址等遗址保护的立法经验,多方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双槐树遗址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规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了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全链条。
  “法贵必行。我们会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深入宣传,使立法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凝聚立法共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为保护和利用双槐树遗址提供法治保障。”韩广道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些重要部署,赋予人大新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立足实际、抓好落实,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强大动力。”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保社会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开创良法善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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