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决议决定正文

关于郑州市与保加利亚共和国舒门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议

时间: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6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郑州市与保加利亚共和国舒门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会议认为,舒门市是我市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发展的意向友好城市,自2005年以来,两市一直保持着友好往来,并就加强经济、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达成了共识,两市联系日益密切,友好关系不断发展,双方建立友好城市的时机已经成熟。会议同意郑州市和保加利亚共和国舒门市缔结为友好城市,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会议希望,两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后,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大力促进两市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加强在经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增进两市人民的友谊,推进共同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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