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时间:2006/11/10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4年1月1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4年1月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2004年1月1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决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底以前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应于2004年3月15日以前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