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郑州市与白俄罗斯莫吉廖夫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会议认为,我市与莫吉廖夫市在经贸、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有很多互补之处,两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关系,必将促进我市与莫吉廖夫市乃至与白俄罗斯在经贸、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促进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外招商引资及扩大郑州市在白俄罗斯甚至东欧的影响起到积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郑州市和白俄罗斯莫吉廖夫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关系,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