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依法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建筑法》颁布实施5年以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建筑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较好地保障了《建筑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了郑州市建设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将保障《建筑法》的贯彻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建筑法》是我们国家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它所规范的内容涉及城市建设的各个行业和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建筑法》,对于纠正建筑业中的问题,保障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郑州市的建筑业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很大成绩,促进了郑州市建设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违法招投标、支解分包工程,超越资质承揽工程,违法进行工程监理,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等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没有发生过重大的建筑事故,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也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建筑法》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届有规划、年有计划和安排,做到立法有位置,执法检查有重点,视察调查不间断,把保障《建筑法》的贯彻实施贯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始终。1999年,安排了重点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2000年根据省人大“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的要求,安排了“一法四条例”执法检查,2001年安排了城市主干道两侧违法建设大检查,2002年制定了《郑州市违章建设查处条例》,2003年又安排了“烂尾楼”半拉子工程的检查调查。这些活动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减少了建筑行业的违法现象,促进了建筑业的有效发展。
二、制定配套法规,完善《建筑法》体系
《建筑法》对建筑业进行了总体规范。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差距很大,建设中的违法行业在各地情况都不尽一样,处理起来也不能千篇一律。要保证《建筑法》的贯彻实施,必须有各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作为《建筑法》的补充,才能使《建筑法》的内容落到实处。为此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保障《建筑法》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立法计划。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把法规定名为《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并列入2002年立法计划。为了使这部法规结合实际,便于操作,我们对郑州市违法建设进行了立法调研,尤其是城市主干道两侧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排查摸底,了解现状,分析原因;同时到广州、深圳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法规草案,又经过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使法规既具有郑州特色,又有可操作性。这部法规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大家反映,这部法规指导思想明确,框架结构合理,内容单一,文字简炼,是一部比较好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后,郑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有法可依,不仅保障了《建筑法》的贯彻实施,也对保证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维护郑州市形象发挥重要作用。在制定其他城市建设、法规中,我们也注意围绕《建筑法》的规定,充实相关内容,使《建筑法》的精神,贯彻到其他城市建设法规中去。我们还督促市政府及时出台这方面的行政规章和实施细则,做到国家有大法,人大有法规,政府有规章,达到了全方位规范建设建筑行为,使《建筑法》真正地落到实处。
三、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维护《建筑法》的尊严
执法检查是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措施。在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年年都要组织一次《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大检查。检查前调查研究,找准问题,使检查具有针对性;检查中,依法处理违法建设行为,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检查后制定整改措施。每次检查都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汇报,审议后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审议意见,使《建筑法》的贯彻实施更加深入,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2000年根据省人大开展“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的要求,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了“一法四条例”的执法检查。(增加“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检查十分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检查历时5个月,经过宣传发动,单位自查,县(区)人大组织人大代表检查,市人大组织人大代表检查、省人大检查等阶段的工作,共检查816个单位企业,查处违法行为311起,较好地解决了“一法四条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促进了“一法四条例”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建设部门和建设企业的法制观念,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促进了郑州市城市建设。省人大检查组认为,郑州市的执法检查,领导重视、部署周密、效果明显、表示满意。
四、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促进《建筑法》的贯彻实施
城市建设是市人大视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视察中,我们把《建筑法》作为重要依据,以此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到了明显效果。2002年我们两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新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写出了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也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了查处的力度,强行拆除航海路、花园路等主干道的部分违法建筑,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现象,取得了较好效果。
我们还通过阅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简报等途径,了解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建筑法》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将书面材料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督促市政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经常召开城建系统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贯彻执行《建筑法》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提交市政府及时办理。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督促政府部门解决反映的问题。今年七月份有市民来信反映,某施工单位违法建楼,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市人大有关工作部门及时将此信批转市行政执法局,要求尽快办理。市执法局接批示后,非常重视,深入现场调查,弄清情况,责成支队依法迅速拆除违法建筑,受到了群众称赞。
2003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