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立法工作正文

市人大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

时间:2009/6/25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人大网6月22日讯:今天下午,市人大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局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
  会议由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烈江主持。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首先通报了几年来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情况,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在规范性文件报备方面作出的努力,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之后,参会人员围绕事先通知的座谈会议题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市人大召开的这次座谈会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助于市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准确把握报备范围、明确备案材料,吃透审查要件,为下一步启动和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和二七区、中原区、中牟县、管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参会领导作了重点发言。一是对如何贯彻落实《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谈了体会和认识,并汇报了具体措施,二是对《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市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和促进社会大局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接着以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以及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依据,进一步阐述了地方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律前提以及党和国家的宏观政策要求,强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贾记鑫副主任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针对市、县(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所肩负规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任务,就如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他指出,规范性文件不仅涉及面很广,而且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同志务必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重点抓好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备案审查工作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稳妥处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备案审查工作要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的统一,不能将监督与支持对立起来,既要加大监督力度,又要大力支持被监督机关开展工作;既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又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尤其在行使撤销权时,既要严格依法又要慎重处理。只有在制定机关确实违法和不当,又拒绝自行纠正的情况下,才依法启动撤销程序。三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我市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作为一项刚刚起步的工作,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同级党委汇报备案审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党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从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出发,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第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造就一支法律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第三要抓好制度建设,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要根据监督法规定,结合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和我市实际,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或办法,以正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方向,明确工作目标,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还通报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的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曲盘根、司久贵和备案审查处的同志参加了座谈。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