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立法工作正文

山西省检出台服务企业发展意见 避免越权办案

时间:2010/9/14 来源:人民代表网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浩森)  8月13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从各个层面保障企业快速稳定发展。

  意见从“转变执法观念,主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强化法律监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预防职务犯罪,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检企联系,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工作意见,从各个层次和角度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行为。

  意见要求做到“四个避免”,即:避免超越检察职责越权办案;避免因企业规模大小、性质不同,搞区别对待、区别服务;避免借口服务企业发展,利用检察权搞地方保护、执法特殊化;避免借口影响企业发展,回避办理发生在企业的案件。

  意见设定了“六个严禁”,即: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在企业入股,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利用办案接受企业赞助和拉赞助费;严禁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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