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立法工作正文

四川人大监控公共卫生条件 条件成熟后推动禁烟

时间:2011/12/10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全晓锋记者近日获悉,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对《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加强跟踪,做好控烟或者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启动相关立法程序。

  在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学渊等11名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控烟条例〉的议案》,郝士权等13名四川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控烟或者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上海、广州等个别地方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外,其他地方都由政府出台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根据这一情况,教科文卫委员会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先由政府出台规章,待规章实施一段时间后,再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一次会议同意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意见,先交由四川省政府研究处理。

  四川省政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召集有关部门,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了《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专门就禁烟及控烟场所、管理部门职责和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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