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1月10日讯 昨日,河南省2012年度省、市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省、市人大立法工作进行深入研讨。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通报了2012年度地方人大立法工作,讨论了如何按照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高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省、市立法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会议要求,要按照充分体现立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要求,切实做好人大立法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据了解,2012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积极组织落实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全年安排了事关民生的《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及推动城市科学管理的《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年度立法计划圆满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参加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