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立法工作正文

郑州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4/3/4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人大网3月4日讯 今天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四届一次会议,会议由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卫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通报了2014年立法工作安排,对2014年度提请审议的项目进行了介绍。随后,法制委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发言,介绍了各自的专业和职业背景,并表示将以各自专业所长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卫平介绍了法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以及履行统一审议职责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与上位法不抵触、与地方法规相衔接、与本地实际相符合、充分考虑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注意法规文本用语和结构的规范性等原则。指出了法委会表决方式是民主集中制,每位委员的投票至关重要。强调要重点做好立法工作的继承和创新,继承郑州市以往立法的好做法好传统,将创新点聚焦在如何进一步扩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上。并对组成人员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二是要依法履职;三是要讲团结、讲形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做了重要讲话,指出法制委员会是个非常重要的机构,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承担着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的责任,职务崇高,使命光荣。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法制委员会,在年龄、性别、专业等方面的结构组成上科学合理,法委会组成人员专业素质高,能从不同角度支撑立法工作的开展。范强主任要求各位委员要加强学习、加强团结、加强沟通、加强服务,不负重托,依法履职,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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