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生产生活与疾病斗争中积淀的生命科学瑰宝,是流淌在华夏儿女血脉中的健康基因,更是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的重要载体。郑州,这座孕育了岐黄文化的历史名城,承载着中医药起源发展的厚重记忆,如今正以法治为笔、以创新为墨,为千年岐黄书写新时代的发展篇章。2025 年 10 月 29 日,《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审查批准,将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以 “促进” 为主线、以 “惠民” 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将 “传承精华、守正创新” 的时代要求深度融入法条肌理,既为郑州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更让法治的温暖与中医药的智慧一道,浸润群众日常生活之中。

2025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根植沃土:为千年岐黄注入法治力量
中医药学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哲学智慧、医学经验和人文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中医药工作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从政策扶持到资源保障,从科研创新到人才培养,全方位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
郑州,作为岐黄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郑州市锚定中医药强市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做好保护发掘传承工作,加快构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产业生态。同时,中医药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产业竞争力有待提升、人才梯队建设需加强、文化认同感需深化等问题。如何将实践探索的宝贵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如何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那就是推进法治建设,制定一部贴合郑州实际、彰显地方特色、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引领、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既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也是郑州扛起岐黄文化传承使命的责任担当。

2025年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南通汉药中医医院开展立法调研
精雕细琢:一部体现民意、凝聚共识的良法
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力在于 “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高质量完成《条例》制定工作,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全过程凝聚共识、全链条吸纳民意,让每一个法条都承载着群众的期盼与行业的心声。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经公开征集项目、深入研究论证、充分沟通协调并报市委研究通过后,将其列为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组建立法工作小组,建立“分工研究、集中推进”的工作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夯实立法的民意基础。坚持“开门立法”,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走进基层一线、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邀请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名老中医、非遗传承人等行业专家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征求意见建议,对法规条款进行专题论证,为法规 “把脉问诊”。
在立法过程中,共收集意见建议500余条,涵盖服务体系、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多个方面。立法工作小组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反复论证,将“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加强中道地药材质量追溯”等群众呼声强烈的建议充分吸纳进法规文本。《条例》从草案到审议通过,既坚守中医药发展规律,又贴合郑州实际情况,真正实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2025年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靶向施策:一套系统完备的制度设计
《条例》立足郑州岐黄文化发源地的独特优势,聚焦中医药发展的痛点难点,构建起涵盖服务、产业、人才、科技、文化等多维度的系统完备制度体系,以精准施策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举措激发行业活力。
一是突出服务体系,破解群众“看中医远、看中医难”的问题。《条例》提出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城乡的一体化服务网络。以国家、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为补充,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格局。在基层布局上,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建设中医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阁,鼓励发展中医门诊,打造 “15 分钟中医药服务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针灸、推拿、治未病等特色优质服务。
二是突出产业支撑,围绕产业发展短板,解决群众“吃中药不放心”的顾虑。《条例》强化全链条扶持举措,在中药材环节,加强资源保护,建立覆盖种植、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中药材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确保每一味药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在药品研发生产环节,鼓励中药新药研发、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和院内制剂产业化,支持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和医疗机构标准化制剂室打造,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共享、调剂使用及向新药转化。在产业融合环节,促进中医药与药膳、康养、文旅、体卫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场景,构建多元融合的产业发展生态。
三是坚持人才为本,筑牢事业发展的根基。《条例》明确实施中医药人才战略,建立健全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机制,重点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汇聚智慧力量。完善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四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夯实人才梯队建设基础。同时,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研平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让传统中医药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四是坚持数字赋能,为传统瑰宝插上科技翅膀。《条例》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提出建设中医药数智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中医药服务全流程,充分运用预约挂号、在线诊疗、智能辅助诊断、远程医疗、智慧中药房(提供代煎、配送等服务)等功能,实现“一网通办”,减少群众候药时间,提升服务效率和便捷性,让古老的岐黄之术在数字时代焕发新的生机。
五是加强文化铸魂,筑牢中医药文化传承根基。《条例》依托岐黄文化发源地优势,多措并举。完善学术传承与流派保护机制,支持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名老中医、老药工建设传承工作室,让传统技艺 “后继有人”;将每年农历三月初三(黄帝诞辰日)所在周定为“岐黄文化宣传周”,打造具有郑州辨识度的中医药文化品牌活动;鼓励举办针灸大会、岐黄文化论坛等交流活动,支持在境外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提升郑州作为岐黄文化发源地的国际影响力。

法治护航:让千年岐黄更好造福绿城百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郑州中医药事业进入依法振兴、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确保法规落地见效,郑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在人才引进激励、产业扶持资金、质量监管标准、文化传承推广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切实降低群众使用中医药的经济负担,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跟踪问效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纸面上的法规条文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健康红利,共同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
千年岐黄,薪火相传;法治护航,生机勃发。随着《条例》的实施,郑州将逐步建成中医药服务便捷、产业发达、人才集聚、文化繁荣的中医药强市,推动岐黄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让中医药这一古老瑰宝在中原大地生生不息,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让千年岐黄智慧更好地惠及绿城百姓、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