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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高延安述职报告的评议意见

时间:2005/1/3 来源:郑州人大网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高延安的《述职报告》,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赴市中级法院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对高延安同志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评议。
    会议认为:高延安同志的述职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其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他2002年4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以来,能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敬业,尽职尽责,作风务实,严于律已,带领全庭同志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民三庭承担的审判任务。2002年以来,民三庭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956件,审结1779件,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5件,涉外案件63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高延安带领民三庭积极慎重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的破产案件。他严把立案关,防止申请人假破产,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制定了多项制度规范破产案件的内外工作程序。民三庭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和民商事审判工作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他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妥善处理集团诉讼案件。亲自参加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先后妥善处理了李鸿运等73户业主诉郑州恒业建设开发公司案和靳秀胜等71名出租汽车司机诉天津夏利汽车公司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上级领导好评。他注重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审判长负责制,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保证了绝大多数案件在法定审限期内审结。两年多来,民三庭结案数稳步提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办案竞赛和案件评查活动中多次受到表彰,荣获省法院组织的裁判文书评比集体奖,2份文书分获一、二等奖。民三庭连续多年、先后多人立功受奖。他还重视调研、宣传和指导基层法院工作,组织了多项专题调研和专项研讨会。两年来,民三庭在各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50余篇,新闻报道200余篇,连续两年被评为市法院系统调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会议在评议中指出:高延安同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一是忙于日常事务,业务学习抓得不够紧;二是民三庭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高延安同志今后要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平时工作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会议于10月29日对高延安同志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评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到会36人,高延安同志得称职票34票,不称职票0票,弃权票1票,未按表决器1人。表决结果: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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