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中强的《述职报告》,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赴市中级法院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对张中强同志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议。
会议认为:张中强同志的述职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他1999年8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与审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他积极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思路清晰,业务能力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管的刑事审判、法警和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均受到了全国、省市的表彰。针对我市刑事案件数量多、团伙犯罪多、大要案多、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张中强同志带领所属人员,以全国范围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为契机,突出大要案的审判,依法严惩了王振松等55人、王张勇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新密市王建华等66名特大团伙犯罪案等一大批恶性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几年来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00余件,依法严惩了“百花”、“三星”、“三读”、“国丰”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非法集资案等,维护了我市的金融秩序。他坚持以身作则,在审理“12.9”张书海团伙持枪系列抢劫银行案件时,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三天,顺利审结了这一轰动全国的案件,在全国引起较好反响。张中强同志注重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年年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他主持编写的《刑事办案指南》一书,得到了全省执法部门的好评。
会议在评议中也指出,张中强同志工作中有时批评同志不够注意方式与场合。希望张中强同志今后注意全面加强个人修养,不断提高领导素质和水平。同时希望张中强同志在当前团伙犯罪、恶性犯罪、暴力犯罪明显上升,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要组织干警刻苦钻研审判业务,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及公正执法的水平,以更好地打击罪犯、震慑犯罪。并教育干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
会议于10月29日对张中强同志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评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实际到会36人。张中强同志得称职票34票,不称职票0票,弃权票0票,未按表决器2人。表决结果: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