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内司工委在市人大615会议室召开郑人常〔2009〕36号审议意见交办会,向市政府交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灏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司工委主任许福亮主持。
许福亮主任首先就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此项工作审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宣读了郑人常〔2009〕36号审议意见。随后,贾记鑫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郑人常〔2009〕36号审议意见。从审议情况看,与会的常委会委员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条例》的贯彻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基本上做到了人大常委会满意、人大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针对如何落实会议审议意见,贾记鑫副主任指出,要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教育。一是要突出重点、难点,一抓到底,要抓源头、抓教育,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二是要继续加强交警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加强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的经常性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观念、大局观念和奉献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提高交警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要整合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综合整治,合理运用,提高效率。最后他要求,市政府要把人大常委会六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按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由内司工委审查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灏东表示,回去后要把审议意见和考察报告尽快向主管市长汇报。交警支队要在执法队伍建设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方面认真组织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政府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结合审议意见,适时出台综合配套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力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使郑州市的交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把郑人常〔2009〕36号审议意见落实好,按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