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富强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亚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石秀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殿福参加。
检查组先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郑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上海大沧海新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联络点,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困难群众、特殊群众法律援助和帮扶工作、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就机构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服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要坚持法治引领,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在高质量服务、提升案件质量、扩大队伍建设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凝聚合力,推动法律援助法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水平、见实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正义与温度。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及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