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范俊、宋超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志广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提请批准免去其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请免去:
孙全友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天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
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5份;(略)
3、拟提请任命法律职务人员考试成绩。(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