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补充任命:
刘圈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中朝、魏怀昌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
马梅岚、李广湖、李玉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圈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相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永纯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书明、李彦修、张献斌、杨安才、王文昌、蒋伟、杨安生、王自全、王秀珍、张家堂、刘宗英、杨海瑞、史祟玲等13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范俊、宋超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志广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全友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天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苏志广的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