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这次人事任免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提请任命的法律职务的3名同志分别是:王恒禄,原任郑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现已调我院任党组副书记,提请任命为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玉杰,现任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提请任命为我院副院长;段占清,原任中牟县常委、政法委书记,现已调我院任党组成员,提请任命我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经市委研究决定,我院副院长邢森林同志,因到规定年龄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广湖同志已调市公安局工作。此次提请免去这2名同志相应的法律职务。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