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随着近年来郑州、西安两市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交流活动的日益密切,两地均有将双方交流与合作向更深层次推进的愿望。经过协商沟通,2004年12月,西安市委、市政府同意与我市缔结友好城市。2004年12月24日郑州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1月14日郑州市委第28次常委会议分别同意两市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为友好城市关系。现提交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1、西安市基本情况(略)
2、备忘录(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