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提请任免苏长明等27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发表时间 : 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苏长明、孙武、张惠云、宁建海、张士保、张坚毅、李广建、王爱武等8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志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耀世、丁铁梅、张东等3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提请批准任命:
  康天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免去其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梁平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免去其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裴文典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华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玉东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波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捍卫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请免去:
  谢晓歌、裴文典、张捍卫等3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玉东、翁波、白冰、李华云、杜道泉、郜俊峰、苏永文、王有庆、刘振法等9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提请批准免去:
  张惠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苏长明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宁建海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志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27份;(略)
  3.考察材料4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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