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苏长明、孙武、张惠云、宁建海、张士保、张坚毅、李广建、王爱武等8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志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耀世、丁铁梅、张东等3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提请批准任命:
康天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免去其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梁平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免去其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裴文典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华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玉东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波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捍卫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请免去:
谢晓歌、裴文典、张捍卫等3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玉东、翁波、白冰、李华云、杜道泉、郜俊峰、苏永文、王有庆、刘振法等9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提请批准免去:
张惠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苏长明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宁建海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志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27份;(略)
3.考察材料4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