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张建红等3人法律职务的议案
发表时间 : 2006/11/14 来源:郑州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张建红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挂职)。
提请批准任命:
司长宪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3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