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乔建宏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亮同志为郑州市民政局局长;
韩绍林同志为郑州市农业局局长;
宋加利同志为郑州市商务局局长;
杨传文同志为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提请免去:
陈西川同志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杨二立同志的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俊魁同志的郑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书栋同志的郑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岳增浦同志的郑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淑荣同志的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