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任免名单

发表时间 : 2007/5/8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7年4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免去:
  崔海霞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梁仁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李金山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彭连城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丛凯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胡瑞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于帮泸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宋华、闫天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贾伟、余剑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海满泉、孟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良熙、杜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宝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季、邢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宋丁、程秀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赵萍、丁岩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太超、霍传荣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汪曙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文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春意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中立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查员职务;
  刘冰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周建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孟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余剑锋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彭连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宋丁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崔海霞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季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王银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太超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胡瑞、于帮泸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文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汪曙光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蔡理亮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小青、赵洪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郭宝安、蒋艳春、刘文琳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蔡富超、赵健良、王哲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文辉、欧阳梅、刘勇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晋、李传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晓昱、丁亮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超、成小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何世军、司晓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玉梅、楚绍京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高志强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蒋和平、王玮琦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刘伟华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免去:
  刘伟华的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批准任命:
  李伟杰为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平为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建海为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天果为管城区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裴文典为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振胜为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中立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玉东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波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司长宪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耿红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捍卫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