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黄保卫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提请免去:
姚待献同志的郑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6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免黄保卫、姚待献同志的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赵建才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