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初审严把质量关
按照监督法要求,人大常委会每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二十日,要先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一府两院”所提请审议的工作报告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严把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关,针对报告审议稿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向提请单位进行反馈,引起了“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并在修改专项工作报告中给予了充分采纳。通过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初审,“一府两院”提交人大常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视察检查注重客观性
为了拿出切合实际、有针对性、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强的视察和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根据代表职业、工作性质和自身素质,组建了代表专业组和代表活动组,各专业组、活动组成员发挥其分布广泛、联系实际、植根群众的特点,通过视察、调研、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建议,使视察和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翔实的参考依据。2007年,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活动组共完成视察、执法检查17项,写出调研报告8篇,“一府两院”普遍反映这些视察调研报告问题找得准,建议切实可行,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审议发言讲求针对性
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上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只是形式,准确指出“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合实际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才是目的。中原区人大常委会每次在召开常委会会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提前就审议议题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组及方方面面代表的意见。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发言踊跃,审议政府工作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偏题、跑题的现象少了,审议质量得到了切实提高。
审议意见着力操作性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要作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送交被审议单位办理。中原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质量,力争做到每项审议意见既充分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又要力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一方面要客观看待“一府两院”的工作,充分肯定成绩,严格指出不足,不用成绩掩盖不足,也不以不足否定成绩,从而使每项审议意见都能达到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另一方面,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是“一府两院”能够完成的工作,不能遥不可及,也不能平谈无奇。
跟踪督办强调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