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永祥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寇仲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国宏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刘东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翟幸福为郑州市教育局局长;
杨郑安为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周国华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免去:
寇仲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乔建宏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司福亭的郑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