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李保甫等3名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
发表时间 : 2009/9/1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李保甫、赵永纯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祖一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请予审议。
附件:
1.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命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