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免去丁国栋、赵向军法律职务的议案
发表时间 : 2009/10/29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免去:
丁国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向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免去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