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胡荃等24名同志职务的议案

发表时间 : 2010/3/1 来源:郑州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胡荃同志为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史占勇同志为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周春辉同志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留卷同志为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庆宽同志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万鹏同志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张京祖同志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范强同志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余遂盈同志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韩绍林同志为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松林同志为郑州市水务局局长;
  李宪敏同志为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新章同志为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庆山同志为郑州市体育局局长;
  岳俊华同志为郑州市旅游局局长;
  王顺生同志为郑州市粮食局局长;
  姚朝社同志为郑州市信访局局长;
  李陶然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陈军安同志为郑州市物价局局长;
  万建中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德印同志为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阎铁成同志为郑州市文物局局长;
  蔡仲友同志为郑州市畜牧局局长;
  邢建新同志为郑州市园林局局长。
  以上同志原任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职务,随本次机构改革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请审议决定。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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