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 李公乐同志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吴天君 201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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