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苏长明等5名工作人员检察职务的议案
发表时间 : 2012/3/10 来源:郑州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提请任命:
苏长明、孙武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提请免去:
张战军、苏志广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伟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任免检察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祖伟
2012年2月27日